中山誉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
古二村示范路提升工程(永昌北街)(第二次)答疑文件
发布日期:2025-06-20 14:10:09浏览量:1763

致各投标人:

1、招标文件第9页,九、合同价款的调整

提问:招标文件只针对增加工程的结算规则,没有针对减少工程量的结算规则,为确保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权利义务一致,如果实际施工的工程量与合同工程量的量差少于15%以内的部分,是否不调整合同价款?

答:施工图纸工程量与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工程量之间的量差(不包括设计变更)少于15%以内(含15%)的部分,合同价款不调整

2、电子文件(U盘或光盘),请明确密封要求。

答:电子文件(U盘或光盘)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。

3、请问竣工结算时,建设单位是否聘请第三方中介公司审批结算报告?该费用由谁支付?

答:竣工结算时,由建设单位(古二村经济联合社)聘请第三方结算单位进行结算,费用由建设单位(古二村经济联合社)负责

4、投标文件中,请问是否需要提供【综合单价分析表】?

答:需要。

5. 招标文件第47页,能否按以下表述填写?

 

答:投标人根据用户需求对应条款,如实填写响应内容,逐条填写。

 

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,以本文件为准,本文件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,特此说明。

 

招标人:中山市古镇镇古二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

招标代理机构中山誉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
日期:2025年6月20